数字鸿沟概念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Hargittai,2001;Dimaggio et al.,2004:355-340)。早期关注的重点是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访问权限对不同人群带来的差异化影响,主要指在接触数字技术和使用数字终端上的个体差异——一些无法获得和使用数字技术与终端的人不能在快速变革的信息社会中同步获益,且机会、收入和财富等方面的差距扩大。伴随着数字技术与生产、生活以及社会治理的融合,数字鸿沟的概念与内涵愈发丰富。围绕互联网接入可及性、应用性以及创新性等方面的差异,数字鸿沟被划分为接入鸿沟、应用鸿沟等多个层级。前者着眼于国家公共政策和基础设施供给的普及性,后者则关注由不同区域、不同个体能力差异所带来的不平等(邱泽奇等,2016)。
接入鸿沟从数字设施设备层面考察数字“拥有者”和“缺乏者”的差异,这种定义数字鸿沟的方式被广泛接受(Kyriakidou et al.,2011)。接入鸿沟既包括“触网”与“非触网”人群间的实际差距,也包括区域或组织之间数字渗透的差异。应用鸿沟聚焦于不同人群的数字应用能力与技能的差异,主要是对已经接触互联网的人群相应能力的探讨。数字鸿沟广泛存在于国家与地区之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数字鸿沟呈扩大趋势(Dwivedi & Irani,2009),即使在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较明显的数字鸿沟。Cruz-Jesus等(2012)研究发现,欧盟内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数字鸿沟,并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也有研究将接入鸿沟与应用鸿沟进行了结合,认为数字鸿沟是不同国家、地区、组织、群体间数字接入和数字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性不平等(Pantea & Martens,2013;Vicente & López,2011)。Dewan和Riggins(2005)将数字鸿沟分为两个维度,即数字接入的不平等和数字技能的不平等。Scheerder等(2017)发现,随着西方国家互联网普及率提高,接入鸿沟对居民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更多的问题在于互联网使用能力及知识获益之间的鸿沟。牟天琦等(2021)的研究显示,伴随着中国的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入网成本持续降低,数字接入鸿沟渐趋弥合,由居民互联网应用能力差异引致的应用鸿沟更为凸显。
消弭数字鸿沟能够直接扩展产业发展、就业与创业机会。Hjort和Poulsen(2019)基于海底网络光缆和地面光缆网络的布局情况研究了互联网接入差异对非洲就业的影响。结果显示,互联网接入能够显著提升地区居民就业率与就业可能性。中国很多文献也证实数字技术在推动性别间、城乡间包容增长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效果(卜茂亮,展晶达,2011;毛宇飞等,2018;Siaw et al.,2020;牟天琦等,2021)。此外,数字经济引入也有利于提升居民创业成功率。尤其是,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创业行为,并带来了创业机会的均等化。数字金融的发展有助于促进低物质资本或低社会资本家庭的创业行为(张勋等,2019)。周广肃和樊纲(2018)的研究显示,互联网的使用使家庭创业概率提升了约3个百分点。牟天琦等(2021)的研究证实,掌握数字技能的农村居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不离乡不离土”的“进城创业”,并获取更多创业机会与盈利空间。